与形式的认同
遗忘始于我们所居之处宣称即是我们全部所是之时。
一切彰显都需要形态。
身体、名字、历史、语言、家庭、社群和能力,使我们得以参与世界。
形态并非道的敌人。
它是那不可见者得以获得临在、界限与作为之处。
遗忘出现于我们不再居住于形态之中,而开始被囚禁于其内之时。
于是我们说:
「我仅仅是这个身体」。
「我就是那发生在我身上的事」。
「我是我的职业、我的国家、我的宗教、我的伤痕、我的成功或我的失败」。
一个片面而多变的事实,就这样变成了绝对的定义。
同样的事也可能发生在社群之中。其规条不再服务于生命,社群反而开始服务于其规条。
一种教义将其语言与真理混为一谈。
一种制度将其存续与共同福祉混为一谈。
一种经济将其数字的增长与生命的丰盛混为一谈。
一种身份将其轮廓与存在本身混为一谈。
当形态要求我们的一切都留在其界限之内时,它就变成了监狱。
当它僭取源头之位时,它就变成了偶像。
而当它需要吞噬生命以保全其统治时,它就变成了野兽。
去认同并不意味着摧毁身体、抹除身份、否认历史或放弃责任。
它意味着将每一种形态归还其本来的尺度。
你的名字使你与众不同,却不能使你起源。
你的历史塑造了你,却不能拥有你全部的将来。
你的伤痕需要真理与关怀,却不能占据宝座。
你的社群可以提供居所,却不能自称为源头。
临在并不消除形态。
它开启形态。
而当形态不再自我封闭时,它便能重新成为象征、器皿与服事。